径行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 直接进行调解的审理方式。这种调解方式具有高效率和快节奏的特点,旨在帮助当事人以较为简便的方式解决纠纷。
径行调解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径行调解。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以及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和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进行径行调解。
当事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法院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而不是径行调解。
需要注意的是,径行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判。此外,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综上所述,径行调解是一种在民事纠纷案件中,法院在确认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的调解方式,旨在高效、简便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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