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时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来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 工伤要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工伤事宜时,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确保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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