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烈士结婚有什么要求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10:38    

烈士配偶可以再婚,但需要满足以下法定结婚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满足上述条件的烈士配偶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建议:在办理再婚手续时,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确保所有条件均符合法律规定,以便顺利完成婚姻登记。

相关文章:

牙克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04-12

“社矫云实务讲堂”开讲!04-08

开平市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04-07

从“被遗忘”到“被铭记”:烈士长眠千里外,家书云端寄清明04-06

等待73年!他找到了,在沈阳!04-05

吕其明作品音乐会举行,新作《无尽的思念》首度亮相04-04

数字赋能红色记忆 创新传承革命精神04-03

让英烈归队,为忠魂安家,这个区将散葬烈士忠骨迁入陵园!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