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属于企业编制。它是一种合作制金融机构,既不是国有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来,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任务。虽然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但他们属于企业员工,拥有正式的企业编制,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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