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需要将材料报送到 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材料: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需将相关材料(包括合同文本、备案表格等)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的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验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
签署意见并盖章:
核验通过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正式合同文本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备案完成:
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合同文本一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其余分别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留存。
此外,对于工程设计项目,单位还需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或初步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没有初步设计阶段的,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建议:
勘察设计单位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合同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备案过程顺利进行。
在准备备案材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齐全、准确,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备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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