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应当交给 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发现假币后应上缴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的具体办法和鉴定货币真伪的具体程序。
如果你持有少量假币,可以将其交给上述机构。如果你持有较多假币或有参与制贩假币的嫌疑,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建议:
选择就近的银行:
方便前往并确保假币能够及时被专业机构处理。
保留相关凭证:
在交给银行后,务必索取《假币收缴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进行鉴定或查询。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假币得到妥善处理,维护货币秩序和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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