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受理的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符合起诉条件: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民事和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 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需要补充材料:
如果起诉状需要补充材料,法院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不符合起诉条件:
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并且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特殊情况: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
综上所述,无论是民事、行政案件还是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在立案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如果需要补充材料,则立案期限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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