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息公开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具体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如果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确系违法或者不当,复议机关可以依照职权责令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者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相关文章:
高考还没结束,诈骗短信就来了06-09
散布资本市场不实信息、开展非法荐股等 一批账号、网站被封05-24
主要指标持续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河北信息通信业发展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持续巩固提升05-16
北湖区司法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获国字号荣誉05-09
公积金贷款利率5月8日起下调,100万元房贷能少还多少钱?05-08
南京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完成首批苏联籍抗日航空英烈信息勘误和增补工作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