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文金晶 (西南科技大学)
电子猫眼、可视门铃等智能家居产品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一些现象也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无论是根据民法典,还是根据一般人的认知和常识,住宅内的相关情况和自然人的个人活动,都属于隐私范畴。假如可视门铃的摄像头正对着邻居家门和住宅,即便是安装到自己家门上,也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4月10日 人民网)
近年来,电子猫眼、可视门铃等智能安防设备以“家庭安全守护者”的姿态进入千家万户。这些设备通过高清摄像头、人脸识别和云端存储技术,让用户能够时时监控自家门外动态,甚至远程与访客进行对话,为外出工作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部分电子猫眼所具备的广角镜头、红外夜视等安全防护功能,为监控人提供便捷的同时,却也不可避免地对监控所视范围进行了“窥探”。楼道的公共区域、对门邻居的门口甚至私人领域内的场景都被电子猫眼尽收眼底。更令人担忧的是,电子猫眼的云端存储功能使这些影像可能被永久记录、分析甚至泄露。这不仅触及了个人隐私的底线,还可能会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电子猫眼是否侵权”的判定仍存在争议。现有法规主要针对传统监控设备,却对具备AI分析能力的智能安防产品缺乏针对性约束。比如,电子猫眼的“陌生人标记”功能,就是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生物特征的识别,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图像采集需“单独同意”的规定,却没有明确的法律对此行为进行界定。所以,如何平衡好技术创新与私人领域的边界,成为亟待解决的命题。
在电子猫眼的争议之下,是公众对电子猫眼如何平衡安全防护与监控边界的担忧。对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更加具体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智能安防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数据保护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确保技术进步的同时,也能切实保障公众的个人隐私和安全。同时,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智能安防设备时,也应增强边界意识,选择合理的方式和位置,减少电子猫眼对他人产生的不利影响。
当科技赋予我们“看见”的能力时,我们更需要学会“不看”的智慧。守护好私人领地的“最后一米”,不仅需要清晰的法律标尺,更需“尊重他人生活痕迹”的责任意识。只有当每个公民既懂得用科技监控家门,又学会用文明约束镜头,邻里关系才能走出“监控猜忌”,回归“守望相助”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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