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一般归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管理部门包括房管局或住建局。这些部门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拟定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等。
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通常由当地的房管局或住建局管辖,这些部门内部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当地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局或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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