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政审工作一般由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来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面审:
去拟录用人之前的工作单位或大学进行实地考察,并与主管或老师进行面谈,以了解其个人情况。
函审:
通过调用拟录用人的人事档案来进行审查。
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考生的思想进步情况、品德优良程度、作风正派性、组织纪律性以及法制观念。
教师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应聘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直系亲属的简历、个人征信记录、超计划生育情况。
建议:
准备参加教师编制考试的考生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通过政审环节。
对于在职教师,如果需要调动或晋升,也可能需要进行类似的政审工作,此时应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上级组织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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