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 绩效工资最多可以扣掉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具体扣款金额应以实际个人工资为准,并确保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员工应在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下进行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绩效工资的扣除规则和依据,以避免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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