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 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司法所不仅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而且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因此,司法所的性质和职责明确,属于司法行政机关体系中的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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