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完毕后,通常会出具 执行结案通知书。这份文书用以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已经结案,明确执行程序的终结。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财产处置,可能还会有相应的财产处置裁定书,例如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等。
此外,执行完毕还可能涉及以下文书和程序:
财产处置文书:
如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等,这些文书表明执行程序已经终结,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或者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笔录: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作为执行完毕的证明。
结案告知书:
有些法院会在结案时给双方当事人发结案告知书,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
撤销法律限制和惩戒:
执行局结束了强制执行措施后,会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法律限制和惩戒,结案的标准就是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义务。
综上所述,执行完毕后会出具执行结案通知书,并可能伴随其他相关的财产处置文书和执行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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