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厦门将再次实施海洋伏季休渔,为期三个半月。昨天(4月10日)上午,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宜光接听12345政务热线,解读厦门海域执法及伏季休渔政策。
据悉,2025年厦门市执行伏季休渔渔船共687艘。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今年将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违反伏休规定进行捕捞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今年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将严格按照其船籍港休渔时间返回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都将纳入今年伏季休渔。此外,厦门鼓励钓具渔船参与自愿伏休,实行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提前主动向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承诺书;钓具渔船在休渔期间严格执行休渔规定且符合有关政策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据了解,违反今年伏季休渔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将被扣减今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中的伏季休渔补贴,以及厦门市伏季休渔渔民生活补助资金。
来源:厦门日报
相关文章:
史上最严!厦门伏季休渔下月启动,违法捕捞最高罚五万元!04-11
总金额达235.2亿元!东方一批重点项目集中签约开工04-10
跨境电商项目扶持 单项最高奖150万元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