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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经营归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个部门共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但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