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经营归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三个部门共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商务部反垄断局:
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
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但不包括价格垄断行为。
建议您在遇到垄断经营行为时,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举报,因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并且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同时,您也可以向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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