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是指作者表明自己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署名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
作者有权选择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即有权决定是公开其作者身份还是保持匿名。
署名方式决定权
作者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署名,包括使用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
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
在多人合作的作品中,作者有权决定其姓名的排列顺序。
署名指示权
如果作品已经署名发表,作者有权指示他人在后续的出版、广播或改编等公开利用作品时,必须注明其署名。
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署名
作者有权禁止未参与作品创作的人在其作品上署名。
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作者有权禁止他人盗用其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署名权的完整内涵,确保了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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